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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息掛賬的相關法律依據是什么?
《商業銀行信用卡監督管理辦法》
第七十條規定:在特殊情況下,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愿的,發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
(相關資料圖)
如果個人已經不能夠償還信用卡了,那么可以和銀行機構協商停息掛賬,這樣可以減少一部分的還款壓力,停息掛賬有好處,也是有危害的,需要個人自己來甄別。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可以到華律網進行咨詢。
停息掛賬的壞處有哪些?
停息掛賬的壞處如下:
1、可能會導致用戶日后辦理信貸業務被拒;
2、影響征信,停息掛賬是在逾期的情況下辦理的,本身就會在征信上留下污點;
3、信用卡不能提額,辦理停息掛賬以后,銀行會認為用戶沒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借款風險大,不會允許用戶再提額。在特殊情況下,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愿的,發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
停息掛賬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有強烈的還款意愿;
2、已經逾期,但是沒有一次性償還的能力;
3、協商后按照協商結果及時還款,并保證不再逾期。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
在特殊情況下,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愿的,發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
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內容應當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額、結構、幣種;
(二)還款周期、方式、幣種、日期和每期還款金額;
(三)還款期間是否計收年費、利息和其他費用;
(四)持卡人在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相關款項未全部結清前,不得向任何銀行申領信用卡的承諾;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六)與還款有關的其他事項。
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分期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及其發卡業務服務機構應當停止對該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還款協議的情況除外。達成口頭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必須留存錄音資料。錄音資料留存時間至少截至欠款結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