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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是指是指對他人采用暴力、威脅或其他強制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綁架罪是指行為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強行劫持他人或者偷盜嬰幼兒,或者處于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法妞網友咨詢:
搶劫罪與綁架罪的區別是什么?
(相關資料圖)
雷爭名律師解答:
二者都侵犯了公民財產權利。行為方式上都表現為暴力、強迫。搶劫罪與綁架罪不是對立排斥關系,二者是想象競合關系,擇一重罪論處。 例如:乙帶著女兒丙逛街,歹徒甲一把將丙劫持過來,用刀架在脖子上,威脅乙不給一萬元,就要孩子命!甲即構成搶劫罪又構成綁架罪,想象競合擇一重。
罪數: 1.先搶劫后綁架,數罪并罰。2.先綁架后搶劫,著一重罪論處。
雷爭名律師補充:
搶劫罪的犯罪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綁架罪的犯罪客體一般是單一客體,即公民的人身權利, 但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綁架罪也同時侵犯了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
搶劫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財物的所有人、經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當場交出財物或者當場將其財物劫走。綁架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財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財物所有人)、經管人的親屬使用暴力、脅迫或麻醉手段,將其劫持,利用被綁架人的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迫使被綁架人的親屬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財物,換取被綁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財物不是當場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時間、地點取得。
主觀目的:綁架罪是為了向第三人勒索財物為目的持劫持人質,關系為三角關系。搶劫罪是向被害人勒索財物為目的而劫被害人,關系為兩角關系。
搶劫罪的主體是滿 14 周歲的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而綁架罪的主體是滿 16 周歲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