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email protected]
申請專利的流程如下:
1、提出申請,受理部門為國家專利行政部門;
2、提交申請材料;
3、受理后進行初步審查;
4、初步審查后即行公布;
5、進行實質審查;
6、實質審查通過后,授權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專利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