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email protected]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發生勞動爭議,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條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