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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數額巨大”的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法律快車提醒您,《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制索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認定敲詐勒索罪,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認定: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恐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如以將要實施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滅財物等相恐嚇;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制索取他人財物的目的。簡單的來說,行為人的行為在滿足上述構成要件時,即可認定為敲詐勒索罪。
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敲詐勒索主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取保候審?;蛘呤腔加袊乐丶膊。畈荒茏岳砘蛘哒趹言小⒉溉樽约旱暮⒆拥?,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