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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1世紀,融資租賃行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并且在全球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國的融資租賃業發展比較晚,發展的步伐比較緩慢,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我國融資租賃公司面臨著較大的經營風險,阻礙了融資租賃業的快速發展。
法妞網友咨詢:
融資租賃公司怎么規避風險?
吳玉瓊律師解答:
融資租賃交易中,融資租賃公司支付巨額的租賃物價款,但不實際占有、使用租賃物,承擔著較大的交易風險,就融資租賃交易的實踐而言,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承租人的信用風險、回購擔保的風險、無法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風險以及所提供的融資租賃合同本身的風險。
實踐中,融資租賃公司面臨的最大風險即是承租人的信用風險,即承租人因為種種原因而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的風險。檢索融資租賃糾紛的判例,可以發現大部分融資租賃交易糾紛的產生原因都是承租人延付或不付租金。
吳玉瓊律師補充:
首先,融資租賃公司參與項目前,應搜集、研究擬投資領域的相關政策,對承租人的收益增長率進行合理預判,如有可能,盡量選擇有政策支持的企業合作。
其次,與承租人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我們建議融資租賃公司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對承租人及擬投資項目進行盡職調查,以明確承租人的信貸關系、資產質押/抵押、公司經營和銷售情況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同時,可要求承租人提供近三年年度審計報告、最新一期財務報表和會計報表,以分析該企業的主要財務指標,明確承租人財務狀況,進而降低擬投資項目中途擱淺的風險。
最后,融資租賃公司可要求承租人提供抵押、質押、第三人連帶責任保證等形式的擔保。這樣,在承租人資金周轉困難,發生延付或拒付租金等違約事件時,融資租賃公司可行使抵押權、質權或要求第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最大程度地降低承租人違約造成的損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