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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具體的情節不同,調包可能涉嫌觸犯盜竊罪,也可能涉嫌觸犯詐騙罪,這在我國刑法的理論和實踐中是存在爭議的。
網友詢問:
(資料圖)
修電腦時將電腦中的顯卡調包,構成什么犯罪?
浙江澤大(金華)律師事務所鄭曉峰律師解答:
可以明確的是,調包行為只要達到一定的犯罪數額即是刑事犯罪。
其次,根據具體的情節不同,調包可能涉嫌觸犯盜竊罪,也可能涉嫌觸犯詐騙罪,這在我國刑法的理論和實踐中是存在爭議的。
盜竊罪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沒有發覺的情況下將財物占為己有,以達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而詐騙罪則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被害人的一些心理,讓被害人“心甘情愿”的將財物“交給”犯罪嫌疑人,以達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例如,犯罪嫌疑人趁被害人不備,將自己事先準備好的與被害人一致的錢包進行調包,這種行為應當認定為盜竊罪;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套近乎的過程中,讓被害人主動將財物交給他完成調包,則這種行為應當認定為詐騙罪。綜上,調包行為具體涉嫌什么犯罪需應以具體情況而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浙江澤大(金華)律師事務所鄭曉峰律師解析:
服務員將顧客點的名貴酒酒調包的,是屬于詐騙的行為,顧客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可以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鄭曉峰律師簡介
鄭曉峰律師畢業于寧波大學,擔任多家單位/公司法律顧問,辦理過買賣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勞動爭議等民商事案件,為涉嫌強奸罪、詐騙罪、開設賭場罪、危險駕駛罪等罪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