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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分為普通合伙企業(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開辦合伙企業一般是需要合伙人共同出資的。合伙人出資是指合伙人為合伙企業經營需要而對合伙企業投入的資金,是合伙企業經營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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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咨詢:
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可以用勞務進行出資嗎?
安徽銅鼎律師事務所周金龍律師解答:
1、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勞務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
2、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此外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
3、有勞務出資的情況: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特殊性,但是作為公司,公司就明確規定了不能勞務出資。為保護債權人和交易安全,所以不能作為出資。如果是合伙企業只要合伙人同意,則不排斥這種行為。
安徽銅鼎律師事務所周金龍律師解析:
設立合伙企業應該滿足以下幾項條件:
1、有兩個以上的合伙人,且均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2、應當簽訂書面的合伙協議;
3、有認繳或者實繳的出資;
4、由該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十六條規定,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
周金龍律師簡介
零七年執業至今,業務精良